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件有哪些影响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件有以下影响:
1.舆论压力:法院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会被曝光;
2.限制商业行为:法院将会联系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保、行政审批等方面给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3.任职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将被限制,事业发展将会受到阻碍;
4.消费受限: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也不能购买奢饰品、房地产等生活非必要商品。
二、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会取消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撤销名单。应当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主要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
2.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
3.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4.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
5.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6.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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