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不可以。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亲同意之后,可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改姓的,由其父母带齐书面更改姓名申请书、户口本和相关证明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未成年人有身份证的,要带上身份证;由户口登记机关予以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女方还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离婚后女方是可以提出给子女改名字的主张的,但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的,才能给子女改名。且申请更改姓名的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申请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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