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拥有房屋产权出租房屋的个人,自出租房屋次月起,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地产税。私人房地产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的,经房管部门登记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以暂免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详情如下:
<1。城市土地使用税
个人拥有住房产权,在城市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出租房屋的,按照住房用地面积(含租赁庭院面积)、土地等级和适用的土地等级税计算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从房屋出租、出借的次月起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低于800元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当按照缴纳营业税的适用税率缴纳。如前所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分为7%、5%和1%。4印花税:个人将自有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签订合同时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确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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