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潜在风险之一便是可能发生开发商欺诈行为,部分开发商在获取购房者支付的款项之后,有可能卷走这些资金并下落不明。其次,当开发商通过融资或者其他变通方式获得了资金以后,他们可能会将这笔资金转移至其他项目中使用,然而若这些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很容易导致资金链的断裂。再者,即使项目成功建设完毕,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收益水平。此外,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所在位置并不明确,因此无法顺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最后,此类交易通常涉及到错综复杂的权益关系,极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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