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开发商有可能进行欺诈行为,这类情况下,部分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支付的款项之后,有可能选择携带这些资金逃跑。
其次,开发企业在实施了某种形式的融资手段之后,他们也可能将获得的资金转移至其他项目之中。倘若这些融资项目在某个操作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么这将会直接导致他们的资金链条断裂。
再者,当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之后,如果其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水平,那么这同样会对开发商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所在位置并不明确,这就使得他们无法顺利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最后,由于房地产交易通常涉及到极其复杂的权利关系,因此很容易引发各种债权债务纠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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