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那么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2、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此,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一、是否可以同时主张违约和损失赔偿
违约和损失赔偿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的,请求违约方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和赔偿可以并用吗
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并用。但违约金如果低或做过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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