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合资公司解散后,清算工作一直拖了3年。近日,扬州广陵区法院受理该公司股东的申请组织清算,这在扬州还是首例。
2001年4月,南京某公司与扬州某公司共同在扬州投资成立一家信息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公司以现金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6%;扬州公司以现金出资19万元,以实物出资2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4%。后因投资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在2003年6月16日召开的股东会上,双方决议解散信息公司,成立清算组。此后南京公司与扬州公司一直未能就清算方案达成一致,清算工作一直拖到今年7月都未有效开展。
据有关人员介绍,该公司已于2004年底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近日,南京公司申请广陵区法院解散信息公司,并依法进行清算,按出资比例分配信息公司的剩余财产。法院目前已经受理,并开始组织清算。
全文3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