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婚姻无效彩礼可以退还吗
(一)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无效婚姻需要证据吗
民法典中规定,无效婚姻需要证据。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难以治愈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证明婚前患病,婚后难以治愈的相关材料。同时,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无效婚姻的案件后,如果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会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一并判决,所以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最好还提供包括房屋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支票等各种财产清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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