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缩水咋办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选择退款。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退款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有退房和退款两种选择,选择退房的处理办法与上等同,选择退款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发生房产买卖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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