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已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样,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二、商品房面积缩水怎么处理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中,购房者有两大核心目标,一是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二是商品房所有权证的取得。购房者这两大核心目标的实现过程也是商品房买卖纠纷的集中爆发阶段。其中购房者最先面对的便是商品房交付不符合标准,有的是质量问题,有的是面积缩水,可找开发商理论却往往以符合约定而拒赔,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怎样的,自己收到的房子是否符合标准,商品房的面积缩水该怎么处理,能否退房或索要赔偿,这些律师都可以很好的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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