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二)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受委托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定点医疗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下同)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四)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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