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工会经费或建会筹备金的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通用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缴纳,支持申报错误更正。申报时间为:第一征期(4月1日-15日),第二征期(7月1日-15日),第三征期(10月1日-15日),第四征期(12月1日-15日)
工会经费是什么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主要来源如下:
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工会经费;
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
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
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
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群众活动和事业方面、工会建设方面和工会行政工作方面、在县以上工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还包括有国际活动方面和基本建设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七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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