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以及监护人的范围和权利义务。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以及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人。监护人需要具备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能力和义务,并得到被监护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此外,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的。
未成年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和职责有所不同。
对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精神卫生法》也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为精神病人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对于精神病人,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必需品和服务。
综上所述,未成年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和职责存在一定差异,监护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同时,有关方面也应加强对未成年和精神病人的保护,提高其获得医疗、康复和关爱服务的质量。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范围和职责有所不同,监护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和精神病人的保护,提高其获得医疗、康复和关爱服务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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