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夫妻感情破裂或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制度,夫妻不论身处何地,只要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与配偶共同生活,或希望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携带离婚所需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 讼 程 序 】 夫 妻 异 地 离 婚 步 骤 是 什 么 ?
夫妻异地离婚步骤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一方未办理离婚登记而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夫妻异地离婚的第一步是寻求相关机构的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后,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若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应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鼓励夫妻和睦相处。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对于夫妻异地离婚,首先应寻求相关机构的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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