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长期分居想离婚的,二人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诉讼离婚为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夫妻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民法典夫妻离婚手续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的具体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民法典新规定了一个三十日的婚姻冷静期,就是从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起,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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