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是指从事一次性、临时性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包括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共服务、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种活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服务的形式为他人提供一定的使用价值。虽然服务活动可以满足消费者的特殊需求,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是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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