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易过程中,定金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被退还的。定金合同时自实际支付定金的那一刹那间就宣告生效,它既象征着签署合约、执行协议甚至在必要时解除合同等各个阶段的保证与担保。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双方都能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那么定金将被视为商品总价的一部分进行扣除;然而,若其中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那么他/她必须承担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反之,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故意隐瞒事实导致接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他/她需要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并且已支付的定金也无法再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