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协人员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借调员工时,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原单位承担工作责任,但原单位和借调单位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二、借调员工要注意什么问题
用人单位在员工外借过程中应注意:
1、严格控制用工风险。用人单位实行员工外借,无形中增加了用工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用工风险。因此,对于长期处借的员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尽量解除劳动合同,由借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有利于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增强责任感和归宿感。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中规定,外借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这些规定,说明用人单位乃是劳动法律关系责任主体,特别是当借用单位发生破产、注销等其它意外风险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诸如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等责任。
2、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三方借用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外借员工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员工借用的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进行告知和约定,并得到外借员工的同意。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借用关系的变化,应及时对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变更。上述案例,虽然开发公司、市政公司和吴某均按原约定履行,但借用协调到期后,却没有及时续签,给劳资纠纷带来一定的隐患。另外,还要完善三方借用协议。三方协议是借用关系成立的基本条件,其内容必须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如上述案例中的借用协议只有市政公司和开发公司关于借用员工的相关约定,在实践中还是应尽量避免。三方协议中应具备外借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基本条款,约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由谁承担以及承担方式,明确各自责任,特别是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等,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追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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