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实践中,签订劳动合同是在上班后签订的。
一、劳动合同一般签一般几年
劳动合同一般签一年,也有的是三年,具体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签的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是不得超过二个月;签的三年的,试用期是不得超过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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