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的房屋都可以出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房屋出租人维修义务有哪些
1.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3.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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