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怎么理解
合同效力的理解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效力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效力的内容有三:
1.从权利上来说,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2.从义务上来说,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定条件下对第三人的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效力体现为双主事人订立合同的效果意思产生的法律效力,每一个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个合同之间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三、合同发生效力要符合什么条件
合同发生效力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成立的合同要产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则须满足相应的有效要件。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
2.有些合同除需要具备一般有效要件外,还需要具备特别生效要件,主要有: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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