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反映:我是宁溪镇的一个农民,老家在上郑乡小英山村,那是一个很偏远的山村。后来我们在宁溪镇上买了房子,6-7年前,宁溪土管所说要统一过户,我们便把相关的资料以及复印件和原户主的房产证都交到了土管所。当时土管所并没有说一定要交钱,加上我们那时经济紧张,没有交6000多元钱。领导只说等消息,一等就是6、7年。但是后来那些交钱的人办下转户的手续后,我们的转户非但没有办下来,就连原来的房产证也被弄丢了。我们想既然不是故意弄丢的,给我们补办回来就好了。但是竟然让我们自己承担登报的费用500元,这实在是不合理。现请有关部门帮我们协调处理。
此件经我中心多次了解和核实,情况确如反映人所述。经交办至区国土资源局,反馈如下:经查,反映人提出的问题是2000年黄岩区土地清理隐形市场时的事情,当时清隐组织是临时性机构,办公室设在宁溪国土所。清隐对象户所交的有关资料收齐后交区清隐办,因涉及各种税费的缴纳金额较大,有些对象户没有去区清隐办办理有关手续。后来,区清隐结束,清隐办解散,有关资料退回当地国土所,部分资料无法找回。因此,确实是清隐办过失,无法找回有关资料的,登报声明作废办证经费可向区分局报销,但必须是原房屋户主来办理(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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