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一、婚后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详情如下:
1、拆迁安置房婚前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以出资人名义登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并由另一方赔偿;
2、被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
3、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后的安置房仍属于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拆迁房子怎么分
夫妻财产分割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由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也登记在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如果房产登记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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