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生后,姓名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想要变更孩子的姓名,也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要变更姓名的,需要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给孩子改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需要双方都同意,任意一方都是不能够单方面随意变更孩子的姓名。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成年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
一、无监护权能否给孩子改名
无监护权不能给孩子改名。法律明确规定,18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自己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此可见,没有监护权是不可能给孩子改名的。父母享有孩子姓名的权利。对于孩子来说,名字通常是在出生后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那么,父母离婚后,双方应该协商后改变孩子的名字。
二、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小孩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只要有合理的更改姓名的理由,并能提供相应的资料的,都可以改名字;
2、需要带上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以及准备申报孩子户口的一方的户口本;
3、去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
一、公民姓名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二、公民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的条件如下:
1、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2、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3、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4、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5、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6、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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