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面积误差比率的计算方法,公式为:面积误差比=实际测量面积与预测面积的差值,再乘以百分比,减去预测面积。
另外,还有另一种计算方式,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等于实际测定的计价面积,与购房协议中规定的计价面积的差值,再乘以百分之百,减去规定的计价面积。当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情况下,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若无明确约定,则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时,房价款将根据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结算;
2.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方有权选择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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