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一、申请伤残鉴定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举证应向谁举证
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的,人保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在工伤认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用人单位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工伤认定中的举证责任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程序中,职工应当承担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事故伤亡等基本证据。这些证据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