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预付款与定金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2.作用不同。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定金的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
3.效力不同。合同正常履行时,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4.支付方式不同。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定金有以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
三、定金与预付款的定义
定金的定义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预付款的定义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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