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第一种: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及随迁家属(已婚子女限一人)。
第二种:直系亲属投靠。
第三种:招收、录(聘)用、调动人员及随迁家属。
第四种:毕业分配
第五种:经审批的积分制及随迁家属
办理材料:
第一种:
1、申请人申请书;
2、拟迁入地合法稳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明;
3、申请人及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或本人未婚声明;
4、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5、迁出地户口簿。
第二种:1、投靠申请书;2、投靠人、随迁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子女未满十八周岁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3、迁出地、迁入地户口簿。
第三种:1、省人社厅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部门入户通知书;2、接受单位证明;3、居民身份证;4、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5、迁出地户口簿;
6、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地产权证;
7、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
8、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第四种:1、人社部门入户通知书;2、接受单位证明;3、居民身份证;4、毕业证书;5、迁出地户口簿;6、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明。
第五种:1、人社部门《积分制入户城镇入户卡、《汕头市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审查表(满50分);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4、迁出地户口簿、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明;5、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证明;6、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拿所需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即来即办(手续齐全)
办理地点:
全文7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