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
(2017年9月)
(2017年8月)
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福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9660元;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属于未婚人员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
也就是说,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或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就不能再申请住房保障了。需要说明的是,满足条件的家庭和个人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住房保障办事窗口进行申请,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以后,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福利。
申请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资格证后,可以自行在市场上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住房,也可以在具备分配条件后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承租上述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可以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关于住房保障的详细政策,市民可以到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福山园住房保障办事窗口咨询,或者登陆福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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