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是当事人间以合同约定的一种经营管理行为,承包者只是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者。承包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收取承包收益。其应承担的义务主要为,中外合营企业的承包者应接受该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对所承包企业的财产没有任何处分权,并不得将所承包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与;定期向所承包企业的董事会报送企业财务报表。最重要的是,承包者应保证,于承包经营期满时,所承包的企业能够扭亏为盈或经营状况有明显改善。这种保证形式由风险保证金,或由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但合营企业可以单方提款的保函形式提供。而且承包者须于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合营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抵押金不得再另设担保,亦不得以合营者的出资作抵押。无论哪种保证形式,其数额均不得低于当年承包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承包经营期间,合营企业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此外,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者可以以所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但须经董事会同意。承包经营开始前、承包经营期内中止以及承包期满时,应对所承包企业进行资产的清理与核对的工作并办理移接。资产的清理与核对应经过大陆注册会计师的验证方为有效。
分包是指总包人(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单位),对其合同内的一个工程项目分为若干分项目,将其中不重要的部分通过书面合同形式并经业主同意,委托给其他有资格的专业承包商(分包人)实施的活动。由发包人直接确定(通过招标或指定)分包人的分包,称为指定分包。给若干承包人。分包人对合同规定的承包部分项目向总包人全面负责,与总包人一同就分包部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适用于专用性较强、分包人在这方面有一定优势的项目,在大中型项目中很常见。建设项目大于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大于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大于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大于分项工程。
一、承包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基本内容包括:
1、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
2、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
3、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4、收益的分配方式;
5、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
6、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
7、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
8、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
9、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技术更新指标;
10、企业债务安全线;
11、承包后对合营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保险;
12、在承包经营期内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等内容。
另外,承包合同及其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均须经所承包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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