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是怎么规定的质权分类
时间:2023-06-26 10:14:13 6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一、动产物权担保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我国民法典,担保物权一般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地将自己的特定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从该抵押财产的价值中优先受清偿的权利。

质权:又称质押,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就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质押什么是质押?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三、担保物权有哪三种

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2、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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