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补偿金规定:
1、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职工,经济补偿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夜班规定补助
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条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8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