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更有效的证据:(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
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在平时要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等材料。
而信息不完整、有瑕疵的工资条无法作为讨薪的证据。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证人证言等与工资条相互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讨薪会更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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