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1、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但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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