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18个主要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增长10%,比大连市2014年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7.4%,经营正常的餐饮服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度增长不低于10%,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餐饮服务行业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中见到的内容。会上,全市餐饮服务行业的120名职工代表审议并投票通过了2014~2015年度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了解,《大连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目前我市9份市级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之一,也是覆盖人数最多的一份合同,经过两年的有效执行已日趋成熟。今年9月份在市总工会组织下,来自全市餐饮行业9家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参加了新一年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就餐饮行业18个主要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等有关餐饮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进行了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随后在征求和采纳多方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了《大连市餐饮行业2014~2015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职代会审议稿),在经过代表投票表决后,草案正式通过。
记者注意到,在18个主要工种(岗位)工资标准中,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厨师岗位,含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规模指营业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分别为3146元和2299元;最低的是洗碗工和保洁工为1634元和1537元。在用工时间方面,规定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本企业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此外,凡企业现行工资标准高于行业各工种(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的,仍执行企业现行工资标准。其他工种(岗位)的熟练工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行政方与工会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全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以职工本人日工资标准为基数,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平日加班按150%计发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由企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20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发加班工资。
据了解,新一年的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可使大连地区1.47万多户餐饮企业和20余万餐饮业从业人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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