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主体:永安桥派出所(园区)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事项性质:审批办理地点:永安桥派出所
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窗口电话:0512-62850972
办事须知:许可主体:苏州市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公安分局
事项性质:行政审批。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服务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提供:
1、本人情况说明;
2、证明材料;
3、学校同意证明;
4、身份证的原/复印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1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申请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提供:
(1)本人情况说明
(2)证明材料
(3)学校同意证明
(4)身份证的原/复印件
全文4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