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需要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争议
(5)劳动报酬争议,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案件
2015年9月,小王加入北京一家商业公司做导购,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规定我应该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在我工作期间,公司安排我上一班休息一天。一般来说,我一个月要工作15天,每天工作13个小时。如果是法定假日,我没有付我工资的三倍。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家里人说我是盲目拖延
这种情况下我能打赢官司吗?我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赢得律师的回答: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由发包人控制和管理的,发包人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证据应当首先证明自己是本单位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明、明确作息时间的工作制度、工资标准等;其次,员工需要收集考勤记录,最好加盖单位公章或考勤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其他证据还包括与加班有关的书面记录、审批表和业务记录。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也可以要求公司在两年内出具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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