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去世了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有家属代签吗?
时间:2023-04-10 14:13:15 3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由继承人代签。依据我国法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老人是在过失之后,房屋才进行拆迁的,则属于继承人的房款,如果是在拆迁公告后去世,已经登记为拆迁安置人口,是可以主张补偿的,协商补偿不成,可以起诉。

一、拆迁补偿款是否算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款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都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拆迁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怎么办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离婚动迁房怎么分割

离婚动迁房的分割方法如下:

1、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新房的,不存在房屋补差价的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情况。这种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补偿对方;

2、如果有房屋补差价,补差价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需要分析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和补差价在整个新房中的比例,补差价的比例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对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无论是否存在差价问题,都应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因此,离婚时搬迁房屋是否有补偿,应根据房地产的性质进行分析。拆迁房屋属于公房。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者老房子面积为计算依据的,配偶依照合法婚姻关系取得的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当给予补偿。婚后取得公房租赁权的,赔偿金归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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