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河北省目前还没有制定实施高温津贴的相关细则,发多少津贴还只是依靠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自觉自愿”。6月10日至11日,记者对环卫工、快递员等露天作业人员的随机调查显示,多数工人对高温津贴知之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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