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素材,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决定,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需要注意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
不合法的。关于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决定,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在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时,请注意以下几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加 班 费 基 数 是 否 低 于 正 常 工 资 标 准 ?
在确定加班费基数时,需要了解国家规定的比例以及相应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企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应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此外,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资基数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因此,在确定加班费基数时,需要结合具体的工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加班费的具体数额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但需要注意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应了解国家规定的比例及相应的规则。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企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时,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如劳动合同中无约定,则应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资基数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因此,在确定加班费基数时,需结合具体工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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