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上儿子名字后妈有居住权吗
房产证上儿子名字后妈不一定有居住权。房产权是子女名子,属于子女房产,子女可以处理房产的,当然也可以不让其他人居住。《民法典》规定,居住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如果儿子没有设立居住权给父母的,父母不享有居住权。但子女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需要赡养的情况下,对子女房屋享有法定的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居住权有以下取得方式:
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
2.建设取得。那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
3.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抵押取得。在产权人已经跟当事人签了合同的情况下,虽然这套房子的产权是归当事人所有的,但实际上是居住人居住的这套房子。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全文5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