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房子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时间:2023-03-21 04:00:21 4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未入住房子需要缴纳物业费

2、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3、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一、房屋出现问题是否能不交物业费

1、这样做是不行的。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一般都让自己投资成立的物业公司来管理,这种关系被称为“父子”关系。很多纠纷原本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但由于房屋开发和物业服务不分,最后变成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这叫“老子生病,儿子吃药”。比如,由于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或者由于开发商销售时对业主的一些不实承诺不能兑现,或者由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这些开发商的责任造成的物业纠纷随着业主入住,演变成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因为在业主的眼中,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一家人。

2、但是,业主将气撒在物业公司的头上却是找错了对象。因为物业公司虽然由开发商投资设立,在法律上却是另一个主体,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是与开发商不同的另一个法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应当按合同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所受到的损失。而业主与物业公司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按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这是两个不同的合同。所以,你应当向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开发商不赔偿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否则要承担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有理”也变得“没理”了。

3、《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在特殊情况下,才能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这样就能让房屋开发和物业服务彻底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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