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应当告谁
时间:2023-06-27 16:10:08 13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被诉人。

一、企业合并分立后要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分立合并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法律并未强制规定需要变更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什么情况下有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变更。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三、新公司进行变更前的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进行变更变更前的债权债务怎么承担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

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公司股东变更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3、公司分立、合并

(1)公司分立

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权债务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债务。

(2)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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