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从雇佣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的工资不超过雇佣合同签订之日的两倍,用人单位存在诸多法律隐患和风险:
首先,不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只要用人单位有雇佣行为并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所有权利,单位也承担《劳动法》规定的所有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不可免除的强制性法律义务。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必要的。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还应当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III.如果单位终止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解雇员工),导致员工失业,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被辞退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员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公司不得解雇未通过试用期的员工
劳动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没有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虽然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应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六、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的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很难证明哪些是商业秘密,以及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可能不被视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单位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单位还应支付额外补偿费用的25%。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给予补偿、行政处罚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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