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问题。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话,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商品房开发商有哪些责任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责任有:
(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
(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
(四)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4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