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我国民法典新设立了居住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法律禁止居住权的转让,所以不得买卖。
一、在民法常则中,居住权属于物权还是用益物权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可以变更或者继承吗?
不可以。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居住权与所有权哪一个优先呢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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