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时间受伤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结果关系到劳动自己随后的赔偿金额问题,我们不懂的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我们进行查看,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再次鉴定,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条件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材料
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四、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全文4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