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1。适用范围:
1。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和政府出让的其他招标项目用地;
2。因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原批准划拨或者转让用于经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4。法院判决需要拍卖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所需信息:
1。土地拍卖申请报告(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
3。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定土地利用范围红线)(1份);
6。1:10000地理位置图(1份);
6;
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
8,地籍图(5份)。三、办理程序和程序:
(一)土地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
这里所指的土地一级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市场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租赁市场。市局规划部门将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完成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详细计划,列出每块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和规划要求,并于2011年向社会公布推进;
②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镇、区土地利用办公室负责组织土地拍卖报批;
③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市局规划科负责办理拍卖土地农用地出让手续;
④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用地办负责办理征地手续;(5)市局土地利用部门办理供地审批手续,编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拍卖土地的拆迁和“三供一平”;(七)原土地使用者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拍卖土地的评估工作;(八)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规程。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年度拍卖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①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拍卖前30日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刊登或在交易大厅挂牌;
②竞买人收到相关拍卖文件;
③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予以认定;
④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前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买标志并就座;
⑤拍卖主持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拍卖。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以最高价成交;
⑥当竞买人的最终竞价低于底价(底价)时,主办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竞买人立即签署拍卖成交协议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自拍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非中标人;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在土地使用权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随附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移交市国土局土地利用部门;
②竞买人应当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竞买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地价及相关税费后,持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2)二级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将原划拨、出让的土地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以拍卖方式申请土地使用权出让,并要求拍卖出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偿还债务的行为法院判决。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符合城市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原批准划拨或者转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商业地产项目用地等;
③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④完成拍卖地块拆迁和“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或市土地开发中心填写);
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拍卖土地的评估;
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委托人共同确定拍卖价格。具体操作程序同土地一级市场(略)。(1)土地使用权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将随附的《拍卖确认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移交市局土地利用部门,完成划拨土地补充出让手续和出让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②竞买人应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用途变更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付款后地价及相关税费根据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中标人持批准文件和费用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四是批准文件及附件:
1,建设用地批准书;
2,出让合同;
3,出让合同;
4,土地使用证。5充电项目:
1。土地增值收益;
2。转让费(转让除外);
3。转让税(转让除外);
4。契税;
5。管理费;
6。土地交易服务费;
7。土地评估费。据上述介绍,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售都有相应的程序。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述介绍后,对土地使用权拍卖、转让程序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需要就这个法律问题咨询律师,请咨询律师网,他会给你一个专业的答案。
全文1.8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