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员工离职怎么算赔偿
时间:2023-04-10 11:53:11 1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因企业搬迁而离职的员工一般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因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条件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

二、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按照规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三、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去该怎么样赔偿

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去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合同内有约定搬迁地点,工厂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工人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搬迁地点,或者工厂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工人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工人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同时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十二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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