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追究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一、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构成犯罪吗?
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依据新修订的刑法,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构成犯罪。合伙企业法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伙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涉及两种罪名:第一,合伙企业的职工,包括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侵占合伙企业的财物构成财产的侵占罪;第二,合伙企业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挪用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二、挪用学费与挪用公款的区别
高中财务挪用学费以及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是,如果主体是公司、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会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如果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则一般会构成挪用公款罪;而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就是职务侵占罪;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或者超过三月不还的,则是挪用资金罪。
三、贪污挪用私分为查封收入的如何处罚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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